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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仗势救人(1 / 3)

山羊胡虽然正在气头上,一想到自己花了一贯钱买来的宝贝花瓶竟然被这个笨手笨脚的贱婢打碎了,心里就不停地滴血,恨不得将其打死,但见到喝止他的人竟然是两个穿着锦衣华服的少年郎君,心气登时便弱了几分,仿佛陡然间从将要吃人的野兽变成了温驯的绵羊。

显然,在长安城里能穿这种衣服的少年人都不好惹。

“好叫二位郎君得知,小人正在教下人做事。”山羊胡放下棍子,拱拱手说道。礼节倒是像模像样,但跟他片刻之前要打小女孩时那种不可一世的气焰一比,竟诡异地透着几分滑稽。

李信克制不住地想要冷笑。他弯下腰,看着那个手脚上多处淤青的小女孩,下意识地想问她还好吗,结果话还没说出口就想抽自己两巴掌。

这哪里还用问?后世哪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不是被家里当成心肝肉一样疼着,干点小活都怕她累着,更别说打成这副遍体鳞伤的样子了,这还能好得了吗?

“别怕,别怕。没事了。一个花瓶而已。”李信鼻头发酸,尽可能用温和的声音说道。小姑娘对此还有些懵懂,只知道自己仿佛不用挨打了,登时就眼泪汪汪的,脏兮兮的小脸被泪水冲出几道痕迹,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猫,叫人看着心疼极了。

秦怀玉站在李信背后看着这一幕,目光逐渐变得柔和。

“一个破花瓶而已,值得闹到要杀人?”李信抬头,对山羊胡怒目而视,眼里满是血丝,看样子很是恐怖。

山羊胡闻言,很是不服气地说道:“那个花瓶价值一贯,足够买十个这样的奴婢。再说了,一个奴婢而已,打死就打死了,有什么要紧?”他的语气很是理所当然,充满了一种自古如此的意味,丝毫没有觉得自己的话语有多么恐怖。

“奴婢”二字在唐朝几乎等同于牲畜,有时甚至连牲畜都不如。虽然法律规定不允许故意打死奴婢,还规定了违反的话要罚多少铜钱,但就李信所知,他还没听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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