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做的是,在这几天里,也尽量跟京城的名人要人混一些脸熟,最好找到一个肯征辟我的,七天之内就把我从贾琮的下属征成京官,这样我才好有借口在京城滞留一个月以上,居中处理这些宣传工作。
不然的话,最多十天之后,我就得跟着沮授回邺城了,那就得继续给贾琮打工,没法实施我的计划了。”
李素心中细细盘算,把整个时间表要求大致算明白了。
千头万绪,形势还真是紧迫啊。
明天就要跟刘备一起,被何进召见了,按说今晚要好好休息养足精神,可他却连觉都有点睡不着。
“晚点再睡吧,写点东西,让心里踏实一下。”李素翻来覆去了一会儿,决定用前世养成的习惯,睡前写点东西,把注意力分散一下,有助睡眠。
于是他翻身下床,在屋里找了块木质适合雕刻的木牍,决定今晚就先把《孝义录》里的第一章故事、也就是刘繇潜入贼巢杀贼救叔的事儿,给写成杂记故事。
“伯雅,怎得都二更天了还不睡?”隔壁的关羽看他把油灯灯芯重新挑亮了些,迷迷糊糊中被明暗反差晃到了,不由有些起床气。
“二哥你自己睡吧,我想起还有封书函急着写,可能对大哥有用。”李素一边舔着笔一边解释。
听说是刘备要用,关羽立刻闭嘴了,转身朝里继续睡。
李素便洋洋洒洒,把他记得的故事写了下来,还略微润色了一些惊心动魄的捏造细节,都是想当然的。写完之后,对自己的故事还挺满意。
汉朝人写杂记都是很简略的,因为竹简木牍刻写困难,抄写也慢,要惜字如金。如果一个故事字太多,别人就懒得抄了。
但李素本来就是打算印刷的,所以不怕细节丰富不愿抄,故事的可读性可精彩性就比同时代的作品高多了。
不过,他审视了一遍之后,还是发现了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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