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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5章 扫黑除恶第一案(1 / 4)

2003年10月上旬,国庆长假刚过,备受瞩目的广武市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第一案”——“黄金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由广武市人民检察院向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其实以“复兴社”的规模,实力,以及作恶程度,说他们是“广武第一”,还真有点“拔高”了,黄金子虽然极其蛮横凶残,但“复兴社”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能算是“拔尖”的,将“黄金子案”定为广武黑恶势力第一案,无非就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谁让他们是最先被提起公诉的呢?

这个第一案,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

不但市领导,专案指挥部领导对此案极其关注,省领导和部领导也分别透过各种渠道表示了关注。

有点甚至直接下了书面批示。

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委派了一位资深副院长,亲自赶赴广武,指导办案。

因为这个第一案,毫无疑问,将成为“判例”,今后对于其他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定罪量刑,都会以“黄金子案”作为标准,至少是作为重要参考。

这个案子的审判,不但会成为广武市随后那些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的审判标准,也会成为省内其他城市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的审判标准。

甚至对全国其他城市审理类似案件,都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

虽然我们国家的司法系统,并没有明确规定“判例”的法律效力和规范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判例依旧是很重要的参考因素。

广武市人民检察院和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对此案非常重视,组织精兵强将,参与了起诉和审判。

而一个月前,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个“植物人事件”,随着卢运来重新转回人民医院康复科,随着他病情的逐渐好转,加上没有后续的“谣言”支撑,已经慢慢平息下去。

作为此事的“主角”范惟舟,似乎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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