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他们一起回去,到了警局之后我们三个人就被分开送到了三间审讯室里,有人专门负责问我们话并且做笔录。
负责我的是一个年轻的警花,大概因为我是报警人的关系,她对我的态度还是很不错的,坐下来之后先是让人给我倒了一杯水,然后才仔细地询问起我女儿被人拐卖的细节来。
“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是他们两个人把你女儿拐走的吗?”听完我的描述经过之后,警花又问道。
“这是我女儿亲口说的,难道还不能算是证据吗?”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问,瞳瞳都已经亲口指认就是李喆跟叶姿把她带走的,还要什么证据?
警花拿着手中的比点了点桌子,这才开口跟我解释道:“你刚才说过你女儿今年还不到四岁,小孩子的话虽然可以拿来作为参考,可是却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这个你能明白吗?”
“我不明白。”听到她说瞳瞳的话不能作为证据,我顿时就急了,“我女儿是被拐卖的当事人,为什么她说的话不能当证据?”
“因为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不具备刑事能力的,他们很容易被人教唆说一些话,所以不能拿来作为证据判定别人有罪。”警花耐心地跟我解释道。
“当然了,我并不是说你女儿是被人教唆了才指认另外两个人的,而是想要告诉你法律为了避免这种可能,规定未成年人的口供不能作为指认的唯一证据,你还需要找到其他证据才行。”
听完她的这番话,我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可是我女儿被拐走的时候我并不在场,要去哪里找其他证据来指认他们啊?”
“这个我就帮不了你了。”警花无奈地耸耸肩膀,“不过我倒是可以给你提一个建议,你女儿现在不是已经找回来了吗?在哪里找到的?或许你可以去她被拐卖的那个地方找找证据。”
被她这么一提示,我总算是有了一些头绪,激动地抓住她的手道谢:“真是太谢谢你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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