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般人拔枪的速度,都没有扔飞刀的速度快。”
“呵呵!”
陆轩笑了,欣慰不已。
孟强盛紧跟着说道:“老大,这些年,我们虽然不在你身边,待在大院里可没有浪费光阴,我们都是每天勤加训练的,我和唐峰也是练就了其他的本领。”
“什么本领?”
陆轩无比好奇的问道。
唐峰却是故意卖着关子:“老大,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陆轩白眼一翻,没有追问。
唐峰他们三个是和陆轩出生入死过的战友,他们一直甘于过着平静的小日子,一直在刻苦锻炼,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洒热血一次。
他们终于到来了这次机会!唐峰玩弄着手中的沙漠之鹰,叹了口气道:“老大,即使这些武器再厉害,也对付不了血族的。”
话音刚落,陆轩心里一咯噔。
陆轩搞错了一件事,他以为唐峰他们几个人,没有和血族战斗过的。
不只是在米国,当年他们几个人再次以狼牙的名义,去讨伐ts组织的,便是遇上了血族的一个伯爵。
严函差点没死在这位血族伯爵的手上。
想到这里,陆轩顿时有些惭愧起来,他现在更信任的是唐勇、萧破军为首的七人,将他们当成是自己的左膀右臂。
毕竟萧破军他们七个可是武道高手,而唐峰他们,只是身手不凡的特种兵。
陆轩不仅将他们给轻视了,甚至都忘记了曾经也与他们一起对付过血族。
不过在强大的血族面前,要是单打独斗,他们绝对是可以应付的,可是对付两个的话,几乎没有胜算。
所以,他们听到陆轩再次提及血族时,他们才会露出惊惧之色。
听到唐峰的话,陆轩笑道:“这次我去米国,研究制造了一把专门对付血族的武器,紫外线子弹!”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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