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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法律人的长夜(2 / 3)

不起的。《长夜难明》也是如此,那种与现实的共鸣直触人心。小说中的律师、检察官、(前)法医与警察四人组成的“正义联盟”竭尽全力,结果却令人唏嘘,作者用推理小说的外壳承载了我们这个时代法律体系中最大的无奈。

我没有做过刑事案件,不过以我仅有的司法考试知识可以判断《长夜难明》在实体法律与法律程序的运用上没有大的瑕疵,各法律职业也都符合现实,这已经是难能可贵了。法律题材的小说与影视剧在国内算不上多见,很多作品即使是以律师为背景,或者说很多作品里的法律人虽然出场,但举手投足间无不透露着tvb或者是美剧里面的“律师范儿”,这会让专业人士感到非常突兀甚至是尴尬。

如果不是来自法律行业本身的创作者,通常会对庞杂的法律条文与法律程序望而却步,只能自己开始行使“无知立法权”(类似于考试时“紧急立法权”的一项权利)。而法律工作中各种精妙的设计与把控甚至不是低年级律师所能够掌握的,更不用提外行人了。而对法律足够了解的专业人员,往往因为生活与工作所累,无力再来进行文学创作。但好在近年也涌现了一群乐于在虚构文学领域进行创作的专业人员,创作了大量的作品,比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参与策划的《金牌律师》与还未上映的《继承人》,另外像法院系统内的桂公梓创作的《决不妥协》。

实际上,最好的普法宣传途径就是通过文学、影视作品进行。这类作品阅读的门槛底,比起晦涩的法律分析、案例分析更容易吸引读者的注意。君不见一部《何以笙箫默》“诱骗”了多少青年男女走上了法律人的道路,一部《神探亨特》与tvb的剧集一起让“米兰达法则”甚至在中国都家喻户晓,《傲骨贤妻》与《波士顿法律》这样的剧集让多少人开始向往律师工作的“高大上”,这就是文学、影视作品的魅力了。

一部好的律政剧会比一百篇文章更能唤醒人们心中的法治意识,而本身律政就是非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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