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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四章六亲不认的重生(1 / 4)

妖精身体果然要比人类的强悍很多,金眼驼明显比五庄观的众弟子缓过来的更快一些。

陈松这才有机会认真打量着这个传说中的怪兽。

金眼驼,按照字面上的解释,应该是眼睛是金色的骆驼,可是眼前的这个东西,陈松真没办法将他和骆驼联系起来。

有句俗话说的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面前这个也是骆驼的东西,个头却要比曾经给力牧拉车,如今已经和老鼠翠花等众小打成一片的小红马还要小很多。

个头小也就罢了,后背上也没有驼峰的影子,而是光秃秃的。

好吧,没有驼峰的骆驼也不是没有,但是身上有花纹的骆驼就不多见了吧?

反正看来看去,陈松发现,这货名字中也就是金眼两个字算是实至名归。

金眼驼的双眼绽放出的光芒都是金色的,即使在白天,金属般的光泽,仍旧让人看了就有一种忍不住想要抠下来的冲动。

除了引人犯罪的光芒,给陈松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是金眼驼眼神中的迷茫。

一般有资格给神仙当座骑的神兽,都比较聪明。通人性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没有哪个变态神仙会弄个听不懂人话的家伙给自己代步的。

观世音的金毛犼,老君的青牛……

太多太多了。

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时候,这些家伙都能跑到地仙界当妖精,给唐僧师徒找麻烦,就说明他们的智商不低。

可是,眼前的金眼驼给陈松的感觉确实:很纯洁,或者说——很傻!

呆头呆脑的,茫然的向周围看了一圈,然后迈着小碎步跑到陈松面前。

好吧,没准吕岳就喜欢这种傻乎乎的动物呢,蠢萌蠢萌的,其实看着也蛮可爱的!

伸手刚要在金眼驼的脑袋上摸一把,小家伙居然前腿一弯,噗通一声给陈松跪下了。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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