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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交通不发达的时代,你家住在河东,结果你发现自己的地竟在邻县的河西,你从清晨出发,赶上一天的路才能到达你的田,等你要干庄稼活的时候,只怕黄花菜都已经凉了。
这还不是最坑的,更坑的是,官府授你的田,往往都是分散的,若是有几亩在河东,几亩在河西,几亩在庄头,几亩在南桥,那么……你会发现,这些土地根本无法耕种。
你地种不了,因为种了下去,发现这些荒芜的土地竟还长不出多少庄稼,到了年末,可能颗粒无收,结果官府却催促你赶紧缴纳两担粮税。
当然,当初立下这些法令,是颇有依据的,武德年间的法令是:凡给口分田,皆从近便,本县无田者,在近县授给。
理论上以近便,根据你的户籍所在,给距离一些近的土地,可这只是理论而已,依旧还可在附近的县授给。
于是在武德末年的一段时期,整个高邮县的情况就发生了恶化!许多民户将能卖的土地都赶紧卖了,不能卖的口分田,却成了烫手的山芋,因为口分田是属于官府的,只是免费让你租种,将来却需还给官府的。
大量的百姓,索性开始逃亡,或者是得到邓氏这样家族的庇护,成为隐户。
邓氏也就在这段时期内,家产急剧的膨胀,这里头又涉及到了租庸调制的一个规定,即皇亲郡王、命妇一品、勋官三品以上、职事官九品以上,以及老、残疾、寡妇、僧尼、部曲、客女、奴婢等,都属于不课户。
这些人,统统不必缴纳税赋。
你看,一边是寻常百姓需要缴纳税赋,而他们分得的土地往往都很劣质。
而另一边,则如邓氏这样的人,几乎不需缴纳任何税赋,甚至不必承担徭役,他们家里哪怕是部曲、客女、奴婢,也不需要缴纳税赋。在这种情况之下,你是愿意委身邓氏为奴,还是愿意做寻常的民户?
这个税制订立时,其实看上去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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