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鸽子乃是特别恋家的鸟类,且对地球磁场的感应特别的灵敏,极有方向感,为了培养这些信鸽,是花费了大价钱的,不但要挑选优良的信鸽,还需专人对其进行训练。
天上,那信鸽盘旋,养鸽人一看,朝那信鸽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信鸽便落地,养鸽人取了绑在其腿上的小便条,随即,这小便条就落在了王金元的手上。
王金元打开便条一看。
他乃是方继藩的心腹,甚至许多方继藩的书信,都是直接由他进行处理。
他既是商贾,因而养成了极敏感且谨慎的性子,而今,随着方继藩的水涨船高,他这原本一个贱商,地位也水涨船高了,不是他吹牛,走在京师里,寻常的官,他都未必放在眼里,从前哪怕是一个都头,都可以隔三差五的寻他来讨要一点茶水钱,现在……从前那些人,见了自己都得躲得远远的,哪怕是见到了锦衣卫和东厂的番子,听说是西山王老爷押的货,也没人会来刁难。
这才是真正的做买卖啊。
在西山,他几乎做任何事,都不必去考虑官面上的问题,只需一心的打理买卖就可以了。
这种愉悦感,是从前挣再多的银子,都得不到的。
他只看了字条一眼,顿时喜上眉梢,接着匆匆的带着字条到了镇国府。
“少爷,少爷……”
匆匆进了去,少爷和温先生酒过正酣呢。
朱厚照似乎也饿了,端了一个大碗,里头都是将就着熟谙出来的菜,一面扒着饭菜,一面低头看着舆图发呆。
所有人都抬眸,看着王金元。
王金元喜滋滋的道:“飞球队,来信了。”
朱厚照啊呀一声,摔了手里的饭碗,一个箭步冲上来,夺过了字条,双手颤抖,紧张兮兮的将字条打开。
这字条上写着:“幸不辱命,大捷!”
短短的六个字,朱厚照身躯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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