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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离开(2 / 9)

倒是没有,不过快成家了。猛男的女友是莹,两人好得连饭都放在一只碗里吃。莹是这个学校里难得的好女孩,十分有修养,不像其他女孩又凶又力大无穷,一巴掌冷不防可以把人拍死。莹绝对是弱不禁风需要人保护的那种女生,而猛男恰恰又是天天健美练力量甚至练得莫名其妙比常人多出一块腹肌的强壮男生,强壮到人家女孩一巴掌拍不死的地步。

我曾经追过莹。追她那会儿,我刚进学校,有一种强烈的空虚感而潜意识里觉得莹比学校的大米更能填补空虚。

我每天等她只为和她说一句话。虽然我很向往那种在长长的小道上谈心的意境,可是我们学校太小,从教学楼到寝室的距离基本等于大的学校男女厕所门的距离。三步一走,我就送佛到西了。

我只好把我要说的东西写在信中。信纸一套要抵我一个月四十分之一的生活费,但为了精神上的快乐,我不得不放弃物质享受。在一个大晴天里,我把这首情诗给了莹:

每当我再听到雨声

我就像听到心底的迷茫

我曾坚持我的梦想

然而那不是岁月里一声叹息

有了太多的叹息

所以我想拥有一份回忆

别告诉我你早已离开

因为我还有三个字未曾说起

这三个字只为你留着

对于这首情诗,我非常满意。通观全篇,欲扬先抑,是一种高级的写作手法。我信心十足地把诗交给莹,心想惟一的遗憾就是天公不作美。恋爱里的人就是这样,没事巴望着天天下雨,这雨不能太大,太大共伞时撑不住;又不能太小,太小就根本不打伞了。雨量要适中,淋一场也不会害肺病死掉。

我给莹留的那三个字不用说也知道。我当时想莹的反应会怎么样,不料莹的反应巨大,我给她三个字,她加倍偿还给我六个字:“我们不可能的。”

于是我犯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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