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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缺少幽默细胞(2 / 4)

到了案犯,犯罪嫌疑人供认不讳。按理说,这就是铁案。

很多情况下,铁案,即使上级警察部门也不会主动去翻案。不是发现疑点而不去翻案,而是案子太多,新案子都忙不过来,谁会去细致地复检铁案

当然,这种现象的存在也是个别工作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不认真造成的。

西门青现在主要攻克积案,本来也习惯思维对这个铁案也没太重视。

不过,在听冯雨石取汇报时,西门青发现了问题。

死者是郊区农民,死于村内一个鱼塘内。经法医鉴定,系溺水死亡,头部又棍击伤痕迹。尸检报告说明,死者子死亡时间为五个小时左右,经过对

胃内溶物检查,死者应该是在进食后一小时死亡,有酒醉痕迹。

嫌疑人谢某供述,凌晨三时许,死者李某打完麻将,酒后来到鱼塘,要买鱼。李某就是个赌徒,家徒四壁,本来就欠了谢某不少鱼钱,又是但半夜

的,谢某很反感,就没给开门,让李某明天再来。

李某踹门,激怒谢某,就开门理论,但谢某暴打李某,李某怒极,抄起门后的铁锹把子,就打了谢某,正好打在脑袋上,谢某倒地。李某以为谢某

死了,就把谢某扔进了鱼塘。

认定本案证据:一、李某供述。二、听到吵架的邻居证人证言。三、法医鉴定等。

本来表面看,没什么不对,案犯都承认了,还能有什么疑点?

不过西门青发现了问题。

西门青向三中队长冯雨石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死者死前和什么人在一起赌博,喝酒。第二,本案除被告人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被告人

实施杀人行为。邻居只能证明谢某和李某吵架。第三、凶器检验,没有发现打击痕迹。第四、被告人供述情节过于简单。而审讯录像里,案犯初审时拒

不承认,但二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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