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包振海就是这种人。会
议室内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刑警,已经凭直觉就认定包振海是这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了。
这家伙,太特么像个抢劫杀人犯了。更
何况,他先前被判刑的主要罪名,就是抢劫罪。
虽然说,八三年那会严打严重刑事犯罪,不少案子的判决都是从重从快从严,顶着刑法规定的上限判的,但抢劫罪能判十四年,案子肯定不小,情节必然比较恶劣。“
这个家伙,包振海,八三年的时候,抢劫罪是个什么情况?”
有人随即问道。
老熊胸有成竹地说道:“持枪抢劫!”
别看这个案情分析会是早晨上班之后才召开的,在此之前,老熊就已经忙乎了好几个小时了,从半夜四点多,方晓根一个电话把他从床上叫起来开始,老熊就一直忙到现在,各种准备可谓充分。他
就知道,开会的时候,肯定有人要问到方方面面的情况。
都是老刑警了,知道该做什么。“
靠!”会
议室里响起一片惊呼声。“
判决书上说,这家伙当时是拿着自制火枪抢劫,发令枪改装的。”方
晓根在大山监狱对比指纹,把包振海的指纹和五六式步枪上的指纹一对比上,立马就将他的所有资料,只要是大山监狱留存了的,全都传真回了局里。
老熊就守在传真机旁接收。“
开枪了吗?”
有人问道。
似乎有没有开枪,也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如果当时没开枪,或许能说明,这个家伙十几年前还不算特别凶残,要是当时就开了枪,情况自然又不一样了。
老熊答道:“开了,打伤了被害人的手臂!”“
好嘛,这家伙一贯凶残得很!”对
这个评价,大家还是没什么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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