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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3 / 37)

轻易不会跟我们同行,那样与其说对我们不利,还不如说自己走进狼窝里来。我看商兄弟没什么可疑,”彭黎想了想,一摆手,“不过老祁的思量有道理,这事儿太大。做成了宛州就是我们的天下,就算是江家也得跟我们客客气气的,我们便是在宛州十城里选一座城来买下也不是不可能。没准儿还能从皇帝那里讨个布政使的封号,那就是贵族,再不是拼小命赚小钱的主儿了!”“彭帮头有这个壮志,我们兄弟怎么都得帮个手!”祁烈抽着烟,“不过,我怕蛊母可不是等闲人物。我们去见她,谈得不好便被看作在鬼神头为非作歹,死都落不得好死,砍成肉泥拿去肥地还算轻的。”“老祁,你觉着缠丝蛊在宛州一个要卖多少金铢?”彭黎手里捧着一只盒子,恰恰是巫民所赠的缠丝蛊蛊虫。

“有这玩意儿一个,就能娶上一个老婆,老婆还死心塌地的跟着你,嗯,这一般人家想娶个老婆,求亲送礼请客,怎么也花五十一百个金铢吧?”祁烈抓抓脑袋,“一百个!我们卖,一定有人买!”“一百个?”彭黎冷笑,“老祁,你知道从窑子里赎一个最红的姑娘要多少金铢?牙梳馆的小绾是一万两千个!可是你只要把这缠丝蛊能让小绾喝下去,她不用你赎,自己就能跟你私奔!难道我们不能卖一万两千个金铢?还有些贵族子弟以为自己有张漂亮脸蛋,总想着娶公主,当驸马。可这想要尚主1的,上下还不得花上几万金铢去打通天启的关节?这还只是让皇帝去选一选,上了被皇帝选的名单。我们卖这一个,给公主吃下去,什么都省了!”[注1:即娶公主。]“他妈的!可这让公主把缠丝蛊吃下去还要蛊虫发作的时候正好站在公主面前,可也太难了!”祁烈抓着头。

“这个再说。不过大家再想,若是别人也能拿到这蛊虫,我们这买卖还能做么?到时候我们卖一万,就有人敢卖五千,我们卖五千,就有人敢买三千!”“这他妈的是割我们的肉啊!”一个伙计拍着大腿,“这些东西还不是老子……跟着彭帮头舍命跑到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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