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发天下近半壮丁为民夫转运辎重,无数的人宁愿剁手剁脚,甚至是偷牛杀马宁愿被抓进牢去也不愿意去辽东,还把剁手剁脚称之为福手福足。
打辽东高句丽,李逍是支持的,那些高句丽人野蛮无比,经常劫掠辽西之地,有他们在,那边可谓是永无宁日,那边的百姓日子也是苦不堪言。
但李逍愿意出钱支持,却不愿意自己去战场。
相比李逍的态度,薛程两个勋戚子弟却对这场战争很热心,他们都打算动用家里的关系,加入到东征军中,以求战场上杀敌立功。
也许这就是勋贵将门子弟,和普通百姓的区别吧。
他们打小学习战阵刀枪,渴望上战场立功,但普通的百姓,却更多的还是希望过安稳的日子。其实普通百姓上战场,立功机会较小,比较普通百姓做炮灰的可能性更大,不像将门子弟,他们是以军官身份上战场,而且有装备有战马甚至还有家丁部曲随从,真立了功也不会有人敢贪冒。
普通的庄户人家,连件铁甲都置办不起,马都备不齐,上了战场,两条腿得跑赢人家四条腿,穿着布衣面对人家的强弓硬弩,钢枪铁矛,实在是太凶险了啊。
想着这些事情,李逍也沉沉睡去,等他醒来时,已经到了午后,程薛二人已经走了。
长安。
李绩在府中设宴,请程咬金和薛万彻两人喝酒,为他们说和。
程咬金如约而来,还带来了一瓶酒。
“姓薛的,今天我给英国公一个面子,你只要喝了这三杯酒,我们以前的事情就一笔钩销。”
薛万彻看着面前的三杯酒,杯中酒水清澈见底,而且散发着很好闻的香气,这酒他没喝过,但看着也是好酒。
“我也是看在英国公面子。”
薛万彻说完,哼了一声,端起一杯酒,仰头就喝了下去。
酒入喉,薛万彻面色大变,“这酒····有毒,程老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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