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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66章 谁是那只上蹿下跳的猴子(4 / 5)

二的霸主地位,跟他在歌坛的地位一样,无人能敌无人能挡,八零后的代表人物,代替了谢霆峰的地位,成为了八零年代的代言人。

随着名气而来的就是利益,各种代言纷纷重新发来报价,这一次他的身价已经堪比一线明星,尤其是附带条件中的第一个品牌代言,如果杨以辰能够短期内拒绝其它代言,代言费用将会上浮百分之二十。

宋得贤和容姐纵观所有的代言,挑选出来两个他们认为此时此刻最适合杨以辰的品牌代言。

一个是阿玛尼的服装代言,对方看中的不光是他在亚洲的人气,还有那完全能够将自己品牌驾驭的完美身材,开出了两年三百万美元的代言合同,诚意十足,认可了杨以辰现在亚洲的人气,赌的就是这两年他能够对得起这个代言金额。

另一个则是来自百事可乐的代言,合同也发了过来,无论是价钱还是年限以及一些附加条款,贤哥都觉得以杨以辰的性格恐怕不会答应,但为了宣传效果,要知道百事这几年是斥重金在亚洲明星中间拍摄代言广告,不止是这些明星给它带来巨大的宣传效应,同时能够成为百事的代言人,也证明在过去的一年里,你是他们认为在亚洲区域最红的明星之一。

“我红不红,不需要这个。”

不出宋得贤所料,杨以辰只是扫了一眼百事的合同就将它扔进了垃圾桶,倒不是真不需要花花轿子人人抬,而是对方这代言明显有高高在上我施舍给你的架势,也是对方这两年的成功,让他们对自己品牌反馈给艺人的宣传有了自信,到不太像是他们在找代言人,而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品牌影响力和超多明星聚集的广告来给艺人宣传,无论态度还是自我感觉都是摆得很高。

对于艺人来说,选择代言本就是一件小事,过去也就过去了,但在杨以辰这里则不同,他很有心气,就觉得自己被看轻了,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还不够火取得的成绩还不够高,看来,得更加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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