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证人不是顾军的邻居,以前是开服装店的,她证实邱芳曾连续三年的大年三十前一天在她的店里给孩子买新衣服。
邱芳立即否认。
证人随身拿出小本子,她说邱芳正好有一年钱不够,还向她赊欠了二十七元,并给她写了欠条。
邱芳急着说她已经还钱了,又急着说欠条不是找不到了吗?
证人回应,也许老天可怜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所以有些东西仿佛被冥冥之中牵引。那时候欠条确实丢了,所以邱芳还钱的时候她给邱芳写了收条,并申明那张二十七元的欠条款项已经还清,自动失效。
没想到过去了几年了,突然有一天就看到那张欠条了,她就随意地扔在了一个箱子里。这次有人找到她出庭作证,她就找到欠条过来了。
她把欠条交给了法院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拿着欠条给邱芳看,让她确认是不是她写的?
邱芳想要否认。
工作人员告诉她否认的话就做笔迹鉴定。而且,她刚才分明已经承认自己买过衣服也欠过27元了。
邱芳扛不住,只好承认了这件事情。
顾军也只得无奈地承认春节的时候的确给邱芳的子女买了衣服,没给顾炳买。
他又申辩,不买的原因有二,一则因为顾炳实在是太淘,性格不讨喜。他认为孩子性格不讨喜的时候,父母不给他买新衣服并不是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二则因为邱芳经营一个家确实辛苦,所以他给她的孩子买新衣服,只好委屈自己的孩子。
说的多么大义凛然,在场的人听着顾军无耻的申辩,也就基本上可以确定严墨风辩护的另外两件事情,也是属实了。
严墨风看向顾军,声音冷然:“阿炳十岁以后你就没有再支付他的学费和生活费,属实吗?”
顾军眸光闪了一下,犹豫着要怎么说。
严墨风淡声:“不要紧,你也可以否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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