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捉奸的相关条。
按照明朝的法律,若是妻子和人通奸。无论通奸现场是否在自己家,做丈夫的都可以当场格杀。杀死奸夫**之后,杀人者无罪。当然,这种荣誉谋杀只能限制于案发现场。如果奸夫和**的任何一人逃出屋去,你再去追杀,那是谋杀罪了。
明朝初年,捉奸仅仅是丈夫的正当权力,外人不得插手,即便是直系亲属也不行。
不过,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奸夫是蒋门神或者西门庆这样的身强体壮之徒,而丈夫则是武大郎或者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只怕捉奸不成,反要被草。
于是,明期之间法律又做了修改。那是允许非“亲夫”参与这场激动人心的成人游戏。
《拟罪问答》是这么规定的:“问曰:如妻妾与人通奸,除亲夫之外,其余亲属在奸所杀死奸夫、奸夫者何断?答曰:但所居及有服之亲俱许捉奸论,律原不开载亲夫二字。”
“这句话的意思是,参与捉奸者,如果是和你住在一起的亲友或者在五服之内,杀死行奸之人无罪。霍立春是你家养的小厮,虽不在五服之内,却也算是同你住在一处。所以,这个条也适用于他。霍氏,你可听明白了?”说完,周楠问霍寡妇。、
霍寡妇恍然大悟,面露出喜色:“多谢周老爷。”
外面围观的群众也都纷纷点头,道,原来还有如此一说,这样好,这样好。
周楠说了半天,算是为大明朝的普法工作出出了一分贡献。
霍寡妇对霍立春道:“立春,你随周老爷到衙门走一趟。放心好了,没事的。”
霍立春红着眼睛:“是,多谢主母。”
他一哭,霍寡妇也抹起了眼泪。
看主仆二人哭成一团,周楠又柔声安慰道:“霍氏,你放心好了,县尊那里自有我说去,定保你平安。”
“多谢周老爷。”霍寡妇急忙拜下去。
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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