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寻想着,整了整自己的身上的衣袍,这件衣衫的绣工十分的繁杂,与他以往喜欢的清雅不同,大朵的团花华丽无比。
乍一眼看去,以为是山茶,可仔细一品,里头悄悄的绣着栀子花儿,这里露出一片花瓣,那里躲着一片叶儿。
到底不能光明正大。
在他的家中,亦有这么一件衣袍,只不过是朱红色的,那会儿他去求取阿俏,就偷偷的画了样子,让绣娘绣了。
只不过那一件,穿不上了。
崔九此刻已经翻身上马,他头悬金冠坠宝珠,身披绛绸绣金菊,龙凤呈祥点佩绶,满脸的喜意简直要迸发出来。
“陆寻,快快快,别误了吉时。”李思文坐在马背上,对着陆寻招了招手。
陆寻收回了自己的思绪,翻身上了马,“来了。”
李思文真的是崔九的好狗腿子,陆寻忍不住想,还误了吉时,你家崔九恨不得天一亮就去,然后在东宫门口等着!
迎亲的车队一路朝着东宫而去,远远近近的百姓将四周都挤得水泄不通,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像是仰天长歌的白鹅,等着看热闹。
这可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位男太子妃啊!
“是哪一个,哪一个,骑马走在中央的三个都生得好,太子妃是哪一个?”
陆寻坐在马上,细细的竖起耳朵听,若是单论容貌和气质,他是绝对不输崔九的。
“还用说吗?新郎官儿,可不就是穿红色的那个!一旁的那个穿得跟花葫芦似的,说不定是陪嫁滕妾。另外一个五大三粗的,估计是给太子捏脚用的。”
“呸呸,那是金吾卫李将军,你没有听过那句话吗?夜路走多了,总要遇见李阎王。还好意思说自己祖宗八代都住在长安城。花葫芦还真有可能,不然哪里有男子穿得这么花哨的,魏晋早就亡了好吗?”
陆寻脸一黑,什么叫花葫芦!
他哪里就像是陪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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