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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解试科举(三)(2 / 4)

卷,必须在四个时辰内答完十道题,然后用一个半时辰抄在正式答卷,最后半个时辰用来检查以及糊名之类。

如果一道题答五百个字,那是五千字,要有论点明确,采优美,条理清晰,还要切要害,笔调犀利,对考生的要求其实很高,根本没有时间仔细考虑怎么答题。

李延庆又回到第一道题目,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

这道题他很熟悉,当初他还和师父辩论过,最终师父姚鼎承认他的想法更新颖,更有说服力。

这句话的意思简单地说,是‘君子在这个世界对任何人,不管是自己亲密的人,还是疏远的人,都要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仁义。’

但问题来了,仁义的标准又是什么,仁义的限度又是什么,如果仁义与法律违背,那是要守法还是守义?如果对任何人都要做到仁至义尽,那么付出的代价是不是太大?国家和社会是否承受得起?

所以李延庆认为这道题要用辩证的思路,一分为二地回答,首先承认仁义为待人标准,原则没有问题,但同时要对仁义进行一个‘度’的限制,仁义之施不能违背国之法律,仁义之度不能损害国之利益。

这道题也有格式要求,首先要写诠释,也是解释这句话的意思,然后才能发挥自己理解。

李延庆便在草纸提笔写道:‘君子于天下人,无亲无疏,惟义之所在,与相亲而已。’这是诠释了。

然后开始发挥,李延庆另起一行写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庶民逐利,可施之于利,感之于义,教化之功也!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榘,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仁义之施,如方圆不能离规榘,俨如五音不能出六律。

........

第一题李延庆写了四百余字,便清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然后接着做第二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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