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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去京城(2 / 5)

“要杀就杀,我敢做,就不怕你秋后算账。”叶咏春冷然道。

“告诉我为什么?”丁毅皱眉:“我的仇人里,好像没姓叶的。”

叶咏春深深一个呼吸,饱满的胸部起伏如波涛,似乎在强忍她激动而愤怒的心情:“你这混蛋,杀死我最崇拜的陈传竹,我与你誓不两立,可恨我功夫低微不能替他报仇---你别得意,像你这样的朝庭鹰犬,武林败类,早晚不得好死。”

叶咏春终于说出她心底的秘密。

原来陈传竹是她的偶像。

江湖中也有偶像?丁毅以为只有电影明显才有粉丝,没想到江湖中也有这样的性格儿女。

他无语的看着叶咏春,叶咏春小脸通红,咬牙切齿,眼中还隐隐还着泪水。

你特么哪是偶像?根本是暗恋人家。

丁毅似乎看出现点什么。

陈传竹年纪差不多可以做叶咏春的爸了,叶咏春居然这么死心踏地的喜欢他,在他死了,还不忘为他报仇。

这也难怪了,上次丁毅取了陈传竹的人头回去,当着叶咏春的面举了起来,叶咏春看到之后,立刻从警局想办法申请到警卫处,专门就是为了来报仇的。

这女的也算有心计了,可惜太重感情,藏不住心中对丁毅的愤怒和憎恨,很容易被丁毅看出来。

丁毅不动声色的站了起来:“陈传竹对抗将军,对抗帝国,死有余辜,你视他为偶像,也就等于同党。”

“要杀就杀,皱下眉头,我不叫叶咏春。”叶咏春一股男子气概,扬眉厉声,不屈不服。

“你算什么东西?我堂堂化劲杀你,不是让江湖中人取笑。”丁毅喝道:“年轻人容易受外界迷惑,我就当你年幼无知,给你一次机会,好好想想,该怎么做事和做人。”

“我年幼无知?”叶咏春气的笑了,你个死丁毅,比我还小好几岁呢,居然有脸说我年幼无知:“你给我一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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