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彩帐篷内的摆设很简单,一位身着深绿色迷彩军服,戴着锋刃臂章的中年男子正坐在帐篷中间,审视着几份文件。
引起秦歌注意的是,这位中年军人的肩上军衔,两杠三星,居然是一个上校。
“锋刃特种部队的待遇,果然不是一般军队能比的,难怪那么多军人削尖了脑袋都想往特种部队钻。”
秦歌暗自嘀咕了一句。不过他当然也清楚,张宪民和面前这位上校能得到目前地位,都是靠一枪一弹,靠自己流血流泪换回来的,人家这是有真本事,别人就是羡慕也羡慕不来。
“咦!”
正在审理选拨人员资料文件的那名上校眼皮子抬了一下,目光瞥向门口的方向,看到秦歌那张仍未脱去稚气脸庞,不由得惊咦了一声,抬起头来,仔细地打量起秦歌。
军队的士兵大多数都是服兵役的兵,再经过层层筛选,能留下了并且有资格让连队推荐到特种部队参加选拨的兵,至少也是个列兵。
偏偏秦歌的军服上连个军衔都没有,这倒是有点耐人寻味。
“你是哪个连队的,为什么不戴军衔。”这位上校以为秦歌是忘了戴军衔,语气略微有些不满。
军衔,老子一个大学生,哪来的军衔。秦歌如何看不出这位上校同志的意思,顿时哭笑不得。
正所谓,不知者不罪,秦歌也看出来对方是会错意了,因此站直了身子,挺直腰杆,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报告长官,我哪个连队都不是,更没有军衔。”
“那你是什么人?张酱油怎么把你送过来?”
前面的一句是这上校问秦歌的,而后面那句则是他自己在问自己。当了那么多年的兵,他还是头一遭遇上这种情况。
不属于任何连队的兵,就只有还没分兵的新兵,照例说,张宪民也不可能把这样的兵送来锋刃特种部队参加选拨。
“长官,我是今年岭南大学送到军区接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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