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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1节 大唐民告官第一案(2 / 5)

大唐商业部既然有心去作事,李元兴认为只要把底限守住,不要让百姓在两年之内受到巨大的损失,那么股票的安排就不算是失败。

至于说债卷!

大唐往钱庄存钱是没有存款利息的,反倒需要每一贯钱交两文钱的存款费用。百姓们倒是能够理解,因为有人代替他们看管他们的钱,而且就算是自己存钱币的那条子丢了,凭手印,坊市的里正,身份牌,就保证能把钱取回来。

所以,大唐的百姓已经认定这个,存款是绝对要给钱庄交钱的。而不是领利息。

李元兴关心的是这个债券百姓认可的程度有多少,毕竟这个比股票安全,在极安全的情况下,还是有钱可以领的。

而大唐皇帝关心的,却是另一件事情。

有几十个拥有长洛铁路股票的股东,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大股东。股票最多的一个人,大约占了长洛铁路股票千分之八点五左右,是原先经营着一家丝绸成衣店铺。存了一些钱,然后买了长洛铁路的股票。

最少的一个,只有十手,原本是长安城卖豆腐的一家小店店主。

这些人,捧着足有四百多页的状纸竟然跑到了长安令的公堂之上,不算告状,只是想讨个说法。长安府司法参军接了案子,可看来看去,他又把案子移到了商业部。可商业部查看过之后,他们管不了。因为铁道部和他们是一个级别。

所以,这四百多页状纸又交到了刑部。

刑部下属大理寺看过案卷之后,当值的主官思考再三,竟然把这状纸原封不动的送进了宫里,还附上了一份表章,认为可详查,但此事牵扯到了工部、户部、耀州、秦王府、铁道道、长洛铁路管理司,所以请圣上先御批。

李二看到这份东西,非但没有生气,反倒是乐了。

第一个案卷,就写了差不多四十多页,详细的说明的全部的过程。

按照长洛铁路账目在股市公开的原则,不仅仅是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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