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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杀戮战场(1 / 7)

任怨做的事,不像是人做的事。

不过人的特色就是常常在做不是人干的事,而且天天都在做着。

仿佛不如此就不是人。

任怨一身都是血。

血不是他的。

血是别人的。

──只有血不是他的他才会如此高兴。

血是受害者的。

受害者是花晴洲。

花晴洲是花枯发的独子,花晴洲听话而孝顺,样子聪敏俊秀,廿岁,武功已得乃父真传,但从未涉足江湖。

赵天容,“发梦二党”花氏门下之徒,贪花好色,但为人甚讲义气,因自小是孤儿,为花氏收入门下,故对花枯发一党死心塌地,忠心耿耿。

任怨不是杀了他们。

他们也没有死。

惨,就惨在他们还没有死去。

任怨在动刑。

他把花晴洲的皮完完整整一大张地剥了下来,而花晴洲仍没有死去,人人都可以看得见他痛得每一块肌肉都在抖,但就是死不去。

而且还叫不出声。

任怨就用吴一厢那把,在花晴洲咽喉上一抹,这少年人就成了哑巴,而且成了个没有面目的人,接着更变成了个没有皮的人。

──只是没有了人皮,还算不算是个人?

──像任怨这样还披着人皮的人,也算不算是个人呢?

花晴洲想些什么,谁都不知道。

但他在流泪。

泪珠儿滚过颤抖的脸肌,滑过颤哆的颈肌,流过抖哆的胸肌,一颗清泪早成了血。赵天容的情形比他更糟,他本来就被砍了一臂一腿,只求痛快地死。

任怨却不让他痛快。

他对赵天容使的是剐刑。

剐即是凌迟刑。

任怨一定是个惯于施刑的能手,他每一下刀,都精确娴熟,先剥皮,后片肉,一共切下二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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