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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七章 过河!过河!过河!(3 / 6)

扑向东岸。

这就使得高句丽占居了人数上的优势,连番出击,将过河的隋军,消灭在辽水东岸。

河水,被鲜血染红。高句丽人的狂笑和嘲讽声,传到了辽水西岸。而主持战事的人,正是麦子仲的祖父,左屯卫大将军麦铁杖。已年过五旬的麦铁杖,依然形如烈火,暴烈无比。

耳听高句丽人的嘲讽,眼睁睁的看着麾下儿郎惨死于高句丽人的屠刀之下,麦铁杖暴跳如雷。

“三军儿郎,随我过河,过河,过河!”

麦铁杖厉声呼喊,手中长刀遥指辽水对岸:“大丈夫姓命自有所在,焉能卧死儿女手中乎?”

其含义,几乎与那句大丈夫当马革裹尸还的道理相同。

一时间,麾下儿郎呼喊奔走,一个个从浮桥上纵身跃入水中,涉水扑向河岸。

“父亲,您身为三军司令,焉能轻易涉险?”

麦铁杖的长子麦孟才,一把抓住了脱下重甲,准备冲出去的麦铁杖,“如若冲锋陷阵,孩儿愿为先锋,请父亲为孩儿观战。”

“你武艺不纯,难当重任。”

众人面前,麦铁杖丝毫没有给麦孟才留半点脸面,他大笑道:“阿奴当被浅色荒山,吾荷国恩,今是死曰。我若战死,尔当富贵。唯诚与孝,尔其勉之。三军儿郎,随我过河杀敌!”

麦铁杖撞开了麦孟才,大步流星,冲上浮桥。

身为主帅的麦铁杖都这般模样,其麾下将领,又岂能落后。只见虎贲郎将,左屯卫将军钱世雄、孟金叉两人紧随其后,率部冲上浮桥。麦铁杖一马当先,跳入冰冷的河水之中,涉水上岸,手持刀盾,呼号奔走。六尺横刀在他手中,上下翻飞,划出一道道,一溜溜绚丽弧光。

所过之处,杀得高句丽人人仰马翻。

麦铁杖虽然年过五十,然则保养得当,丝毫不显衰老之态。

他杀人的招式非常巧妙,不同于正常人的劈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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