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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争高下,中国红龙(3 / 6)

出的集体智慧的结晶。

清末以来,大部分中国思想家对这些都缺乏一个系统的认识,只是停留在肤浅的阶段,而对于革命者来说,先干了再说,更是一种通病。

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

而陈文强一直想要反其道而行之,首先在世人面前描绘出了一个宪政国家的形象,指出了建立宪政国家的具体方案。并且将把这个宪政国家要采取的针对社会各阶层的政策以法律的形式一一列举出来,针对商人的有《商法》,针对工人的有《劳动法》,针对农民的有《土地法》,针对士兵的有《兵役法》,针对学生的有《教育法》………

当然,这是一个相当浩繁的工作,也确实经过了两年的准备才算大致完成。至于全部完善,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但这却是必须的,复兴会中的精英人物认为要避免近代中国社会及其变化的悲剧轮回,那就是变的是朝代,是政权的名称,是社会的皮毛,不变的是社会的黑暗、压迫、*和不公。另一方面,这本书将从此奠定复兴会在革命中的指导地位,至少也应该是革命设计师或最权威的革命理论吧!

当然,任何人都可以草拟一部宪法,但只有在与政府有关者可能遵守它的时候,它才能成为宪法;如果他们不遵守它。那它就不是什么法。可复兴会的目的是要展示一个切合中国实际的,具有操作性的宪政国家的框架,其中的宣传、指导和规范意义才是巨大的。

再者说。这部集体智慧结晶所拟定的宪法和那些法律、法规可不是照搬照抄,它参考了英、美等国成法,还结合了一些中国的实际,尽管还很不够,还需要长时间的完善。但这又什么呢,要知道,光美国宪法从诞生到一九七一年。还产生过二十六条宪法修正案,也可以说是修改了二十六次呢!要说是一次到位。那就太不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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