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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破红袖阁(3 / 3)

来不及了。何况,他们又知道往哪里追呢?

…………..

有些人,愿意对手如虎、如鹰,那才值得出手,能感到胜利的欢喜;假使如羊、如小鸡,他便反觉得胜利的无聊,胜之不武;又有些人,却喜欢欺侮弱者,看着弱者的悲惨,不觉怜悯,没有同情,反倒对自己的横行霸道有畅快之感。

阿发比较类似于前者,而象金三爷这样的家伙,则属于后者。当然,金三爷靠着贩卖**起家,又有红帮背景,已经是大佬级人物,自然不能再象地痞流氓那样横眉瞪眼、敞衣挽袖,一副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多厉害的样子。说得通俗一点,金三爷已经是有层次的大流氓,自然是另外一副嘴脸。

而金三爷靠着邪路子发家,与其他先出身**、后极力洗白的人也是差不多的心理。在帮派中,他讲义气,以便赢得帮众的信赖和支持;对外,他爱面子,还偶尔做做善事,试图留给公众一个大善人的印象。

哼,五大三粗的肥猪样儿,还长袍马褂的装个屁的文雅。阿发撇嘴鄙视,看着金三爷在保镖的护卫下出了宅子,坐上了一辆西式马车,扬长而去。

要杀金三爷不算困难,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阿发是精于此道的。但阿发却另有计较,不管能不能成,总要试一下才知道。

阿发盯了金三爷好几天,并没有杀他,而是琢磨着、完善着自己的计划。势力,可以往后先放一放;钱呢,却是比较容易得手的。

抢了洋鬼子,得了几十块;干掉刁五、小辣椒,搜刮了四五百;偷盗红袖阁,乱七八糟足有三四千;金三爷这个boss,又能够榨出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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