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偶尔去吃顿西餐,觉得牛排还挺不错的,但那玩意儿总不能老吃啊,热狗热量太大,我又不敢吃,结果……啊,天哪,那个吐司面包的味道真的是……让你有一种生无可恋的感觉!真的,生无可恋!”
孙美美笑着,问:“他不是会做饭么?你们不会做饭吃?”
“做来着,做过好几次呢!我们打车到唐人街买的咱们国产的电磁炉,就一顿饭呀,俩菜,就把人家的酒店套房给熏得……好吧,你不知道,反正人家服务员去打扫房间的时候一闻屋里那个味儿,脸都吓白了,还以为屋里发生火灾了呢,然后,我俩就只好下方便面吃,那个味道还小点儿。”
孙美美想象着李谦炒菜时的样子,以及酒店工作人员的反应,不由得就笑起来。
如果说来到美国这么多天,让廖辽感触最深的,那绝对不是美国人民的幸福,又或者美国音乐事业的发达,又或者是别的什么,而绝对是美国的饭太难吃了!
西方人的饮食,中国人偶尔吃几顿还行,全当尝个新鲜,天天吃,那是真的受不了!更何况就算在国内的时候,廖辽和李谦也并不是偏爱吃西餐的人。
洛杉矶当然不是没有中餐馆,甚至还不少,但大多都是根据美国人的喜好改进过的口味,即便是唐人街那边,也多是广东福建那一带的口味,偏甜腻腥鲜一些,总之,让李谦廖辽和谢铭远这三个北方人,是怎么吃怎么不对胃口。
谢铭远还好,在国外呆惯了,早已适应了西餐的吃法,很是自得其乐,但李谦跟廖辽,却是没吃几天美国饭,嘴上就开始长泡了。
所以,与其说李谦把孙美美带过来,是让她给廖辽做欧美方面的私人助理、特别助理,或者按照美国的称呼叫经理人,在廖辽理解,不如说她是过来做保姆的,才更恰当。
孙美美的厨艺相当赞,而且对于自己突然跳出国门,要给廖辽主持欧美方面的经纪事务,显然比让她继续待在国内被邹文槐从方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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