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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拖拉机(2 / 8)

山东地区,农村的农民划分是不是按照地主、富农、中农、贫农来划分?”孟享试探着问了一句坐在身旁的陈翰笙,对于他的身份,孟享很是警惕。

“现在农民的分法,我们一般是分为佃农、租农、佣农、自耕农和地主。”陈翰笙也没有注意孟享话中的禅机,只是看到孟享在侧耳倾听,继续解释道,“所谓佃农,就是没有土地代耕种他人之田,按照收成来与地主分配的农民。佃农亩数少的十亩上下,多的四十亩以上。分配收成时,地主得七成,佃户分三成。也有对半分配的,叫大种地,到时候,丁漕附捐由地主担任外,其他的诸如牲口,种子,肥料所需则由佃户来承担。

租农就是按照每亩多少钱,直接事先约定好了租金,到时候收成的好坏与地主无关了。前两年的普通土地的租金是每亩一元至二元不等,每年按两季缴付,荒了则免缴,年限一般的为三年。到期按照行情续订。

佣农多数是贫农受雇于人而为之工作,有长工短工二种。长工一般是按年算。忙忙碌碌一年,吃喝用的全部是从地主那里拿,但他除了种地外,还得砍柴喂牲口,比佃农更累。那个张长工就是这样的,熬了四十多年很不容易啊。

短工都是以曰或月来计数,每到农忙时节,城镇乡村里多有临时工市,由主佣两方协订佣金数额,一般按曰给付。

还有就是自耕农,也就是自耕自田的农民。

其中还有一类叫做半自耕农,一个是田地较多自种一部田,招租或雇工来种另一部分;再一个是田产不足自给,另租种他人之田。类似这种半自耕农,一般占的数量最多。

当然,也有类似你说那种分法,还有大农、中农、小农、佃农的分法。

这个五百亩土地以上的大农就是其他分类的地主。”

“那地主多不多?”孟享继续问道。

“就山东而言,地主不算多。西元1934年做的一份调查显示,土地占100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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