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崽还在河地上嗷嗷地叫,我突然地就把它提起来,兀自凫水过了河。)
我竟然能把狼崽抱回来,走到镇子里我也为我的行为吃惊了,舅舅和烂头在我的后边嘁嘁啾啾说话,他们一定在议论我的怪异,我就赌着气,偏不将狼崽扔掉,趁黑带进了房间,用绳子将其拴在床脚上。舅舅当然进了他的房间就不再出来,而富贵和翠花却兴奋得从我的房间跑出跑进,它们先是对着狼崽叫,狼崽是出奇的安静,只大睁着眼睛,后来富贵就去舅舅的房间竟把那张狼皮褥子也叼了过来,狼崽立即跳了上去,而狼皮上的毛倏忽间竖了,无风而似乎摇曳,柔柔地如田野里的趸片毛拉子草,狼崽叽叽吱吱叫着,在狼皮上翻腾打滚。我和烂头一直在看着,我们一时都没有了话,烂头就使劲地扑摩它的头发,头发上叭叭地放射着小火花。烂头的难以掩饰的恐惧使我有了一种快意,因为我毕竟经过了州城宾馆的那一夜,我把烟递给他,他却说:“你要养狼吗?”我偏不回答,我吸我的烟,他又说:“能养的,古时候人就把狼慢慢养成了狗的。”翌日一早我们离开了镇子,我是早早在街上买了一个竹编的装鸡的笼子将狼崽装进去,笼子外蒙了一件外衣,不让房东和镇子上的任何人看见。老头知道我们要离开,情绪非常好,特意熬了一罐浓茶让我们喝,烂头说:“我会记着你的!”老头说:“你不会记着的。敌人都记不得我,我却记得住敌人的,第一天,敌人给我上老虎凳,我什么也没说……”烂头说:“第五天,你还想说呢,敌人把你枪毙了!”老头哧哧地笑,说:“你这小伙子!香香,拿些馍给客人同志,做个干粮啊!”女人把一筛子的蒸馍一个一个拿着垒在烂头的怀里,说:“真的要走啦?”眼圈红红的。
猎枪当然是我拿着,没有明说这支枪今后仍由我保管,但舅舅也明白我是把枪没收了。他早晨起来再没有那一身猎装,亏着清晨镇街上弥漫了雾,我们不向任何人打招呼,谁也没有注意到舅舅。下一站到什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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