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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炎风灵靴(1 / 5)

那是一双火红色的兽皮靴,周围隐有火热微风旋动。

离尘宗的规矩,门内弟子较技比武,一律不得借用任何灵器丹药之力。而各处离尘学馆,虽只是属于离尘宗的下属的产业,然而小比时的规则,也都与本山等同。

庄同自然是不敢当着监督使的面明知故犯,坏了宗门规矩。然而他脚下的这双匹靴,却比普通的灵器,还要更加可怕。

那应是以两张完整的‘炎风貂皮’制作而成。乃是上佳的炼器材料,往往一完成就是至少有八重法禁的灵器。又因其赤红的毛色,被世家诸多贵妇人追捧,价值千金,比之北堂婉儿给他的血元丹还要贵些。

然而庄同的这双靴子,并未经任何的炼制,却几乎完整的保存着炎风貂生前拥有的御风抗火之能。更左右对称,两张兽皮浑融一体,能彼此增益。

不是灵器,却比之普通的四重法禁的灵器,还要强胜几分!

这就是庄同的底牌?材料是糟蹋了,不过也避过了离尘宗不准使用灵器的规矩。

也怪不得他如此自信,认为可将他拉下首席。有了这双几乎等同灵器的靴子,庄同的实力,已经等同于练气一重楼的修士。只是这双鞋,就可使庄同的狂风焰绝腿法,威力激增近倍!

几日前的他,确实是无可奈何,胜机渺茫。

不过也只是几日之前——

虽是如此,庄无道心下仍是忍不住暗叹,这庄同一家,还真不是一般的有钱。仅仅这双一模一样的貂皮,请名匠制作的工费,就至少挥霍了四百两黄金!让人羡慕嫉妒恨!

他在市井间厮混了十几年,已经算是有些城府了,这时却仍是忍不住出言讥讽:“你这双鞋子,还真是不错!为了这曲曲一个首席之位如此败家,这可值得?之前的那些手段也就罢了,如今更要借用外力,就这么没自信?”

“是很不错!单是城南的薛大师出手,就整整花费二百两黄金,说是为我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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