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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昊的犹豫,丝毫也没有出乎韩文和方孟缙的预料,在他们看来,如果苏昊十分爽快地答应了,那才是奇怪的事情呢。
要说清楚这件事情,要先从明朝的官吏制度和科举制度说起。
明朝县衙里的官吏,一共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官,一般的县里只有4个能够称为官的人,也就是知县、县丞、主簿和典史,这都是由朝廷直接任命的,用后世的标准来说,就是所谓公务员了。
第二个层次是吏,包括县衙下属各个部门里的负责人和技术人才。吏的数量根据各县的事务多少以及财力多寡而不同,少的有二三十人,多的可以达到上百人。吏的来源是从民间招募,最早甚至是以徭役的方式征用来的。
根据明朝的制度,愿意充吏役者要自己先提出申请,称为“告纳”,然后由里老乡绅具保,上报至州县。州县的长官觉得合适后,会报给上一级的府,府再报布政司核准,这样申请人就成为一名正式的吏员了。
在一个县里,官员人数很少,主要是负责一些大政方针的把握。县里的具体事务都是由吏员负责艹办的,所以有“官治之实皆吏治之耳”的说法,意思是说国家名义上是由官治理的,但实际上却是由吏治理的。
一个县有几万至几十万人口,各种事务也是非常繁多的。所以,在县衙里,设置了许多个部门,其中主要的是与中央的六部相对应的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分别管辖一个方面的事务,六房的负责人,就称为六房书吏。除了六房之外,县衙下面还会有马科、粮科、架阁库、册房等其他部门,也都分别有负责具体事务的吏员。
在县衙里,书吏属于技术干部,此外还有负责出力干活的吏员,称为典吏。在书吏和典吏之上,则有管人事的吏员,称为司吏。
吏员与官员相比,地位稍低一些,用后世的标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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