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上士名字叫李全有,小兵叫王浦生,这是我姨妈孟书娟和她的同学们第二天就知道的。小兵的兵龄才一个月,是从家门口的红薯地里直接给拉进兵营,套上军装的。套上军装当天,他得到一把长枪,一条子弹带,然后被拉到打谷场上,学了几个刺杀动作,操练了几个射击姿势,就被拉到了南京。他连一枪都没有捞到放,因为长官说子弹太金贵,都留到战场上去放吧。可是他在战场上也只捞到放几枪,就挂了彩,整个大部队投降的时候,他还不太明白他的军旅生涯已经结束了,他十五岁的一条命,也差不多结束了。
上士李全有的左腿受伤很重,挨了四刀,膝盖后面的筋被扎断了,因此这条腿像是他身体上最先死亡的一部分,无力而碍事地被他拖着。他和王浦生如何被枪杀,以及他们又如何逃生,是戴少校一再追问才问出来的,最开始,戴少校一问他,他便说:“提它呢?娘那逼,老子可没那么窝囊过!”或者说:“啥也不记得了!”直到第三天,喝了点酒,他才把事情始末告诉少校,酒当然是教堂浮财,是女人们偷出来给军人们的,那个时候军人们和女人已经处成患难知己了。
故事被戴少校讲给了法比,法比又转告了英格曼神父。等我姨妈书娟以及其他女学生听到,已经掐头去尾,支离破碎。书娟大起来,又碰见已经辞退神职的法比,阿多那多,从法比那里又听了一次李全有和王浦生的故事,那时,法比讲出来的故事是经过他的记忆和想象编辑的,故事不连接的地方,被他多年来掌握的有关那场战争的宏观知识填补了。并且,在法比把这故事讲给成年后的书娟之前,已经给无数人讲过,在讲述中故事不断被完善和逻辑化,所以书娟在八十年代听到老年法比讲的故事,就比较丰满,甚至文学化。
故事是这样的,李全有和王浦生所在的部队在宣誓“人在城在,打倒最后一个人”之后的第二天,就失去了和总指挥部的联络。就是说,他们的长官不知道接下来去往哪里打、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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