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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四章 别了,耶律洪基(中)(1 / 5)

在辽国,真正生活幸福的,只有契丹人,准确的说,是只有契丹贵族。其余的种族,包括占总人口八成的汉人,大都被沉重的苛捐杂税,压得喘不过气,还随时有全家沦为奴隶,从此生死由人的危险。

而在地图另一端的宋朝,虽然军事上十分丢人,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平民百姓却过着富足、自由、安宁的生活。宋朝百姓的富裕程度,不仅空前,且一千年后也没有朝代能比肩。

两相对比下,每年都会有好几万辽国人……其中绝大多数是汉人,越过边境来到大宋谋生。

可惜的是,他们并不受欢迎,因为宋朝太平富足太久,人口增长太快,已经出现人口问题了。朝堂上的士大夫们,将这些逃人看做招惹辽国的麻烦,一直拒绝收容……万一其中混杂辽国歼细,被对方抓住把柄,在邦交上便被动了。

所以赵宗绩和赵卞看来,这一条只是将默认的潜规则,以条文形式明确出来,并无不妥。

但陈恪不这样想,他认为,遣返心向大宋的逃人,对辽国汉人是一种感情上的伤害……他们会认为,宋朝已经不把他们当成同胞看,这样将来有一天朝廷想要收复燕云,上哪儿去找带路党?

“不能再争了,仲方。”赵卞叹气道:“煮熟的鸭子飞了,辽人已经十分恼火,我们再争执的话,只能节外生枝。若辽人借机中断谈判,咱们岂不两头落空。”

“是啊,仲方。”赵宗绩也劝道:“再说了,定下条文一回事儿,我们是否严格执行又是另一会儿事。到时朝廷睁一眼闭一眼,和现在没什么区别。”

“……”陈恪不说话了。法规制定出来,可执行可不执行,纯属给贪官污吏,制造敲诈逃人的条件。

但他也知道,赵卞说得在理,确实得适可而止了……逃人的命运,从不是大人物们所关心的。

既然宋人原则同意这五条,那就进入大家都期盼已久的成文阶段——草拟誓书。按说这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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