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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节 盟军(上)(1 / 5)

股东大会的章程都是现成的,邓名大量照搬四川院会的规矩,而那些手下有店铺的缙绅也模模糊糊地看出这些规矩和股东的权力大有关系。而潍县议院和四川议院一样完全是贵族院,完全由地方上德高望重的人组成,只是邓名还向他们传授了一般议题优势通过,重要议题三分之二绝对优势才能通过的规矩。

优势通过大家都能接受,但是三分之二优势就让不少缙绅不解了,觉得这和股东议事的惯例有些不符。对此邓名也进行了耐心地解释,来到这个世界后,他一直身居高位,所以自感对很多规矩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一般的议题,比如多征点兵,多发点军饷,这虽然会造成矛盾,但未必会让大伙儿兵戎相见,所以简单优势就可以了;但一些严重的问题,比如是不是接受招安条件,是对燕京作战还是对成都宣战,这都是可能引发内战的议题,必须要绝对优势。什么叫绝对优势呢?就是支持的人超过三分之二,也就是说,支持者是反对者的两倍,人力、财力都是两倍,正常情况下会有碾压式的胜利——除非少数派出了一个军事天才,不过就是军事天才的出现几率都是两倍的优势。”

“国公的意思是,有了议院是为了避免内讧。”夏举人猛醒过来。

“没错。而且可以让人清楚地知道实力对比,即使是反对派,其中的每一个人也都知道自己处于绝对劣势,而优势一方知道自己占据绝对上风,这样一旦开战,一方信心十足,而另一方多半会叛降不断。就好比六年前朝廷的三王内讧吧,就是没有这么一个议院,秦王深信他实力强大,能打赢,结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要是有一个议院投票,秦王能够正确评估他的实力的话,也就未必会选择和晋王兵戎相见了。”邓名举例从来都是无所顾忌,在最初的震惊过后,现在潍县的缙绅也大都习惯了:“所以我才说,投票不许舞弊,因为这是用来衡量实力对比的,换言之,这就是我们内讧的方式——不用明刀明枪的打一仗,而是通过投票来预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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